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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出台细则促进生猪生产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12-08  浏览次数:50
核心提示:江苏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日前联合印发《促进恢复生猪生产扶持政策实施细则》,对进一步做好生猪稳产保供工作提出扶持措施。实施细则明确,对2020年各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日前联合印发《促进恢复生猪生产扶持政策实施细则》,对进一步做好生猪稳产保供工作提出扶持措施。

 

实施细则明确,对2020年各设区市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并分别给予得分前三名800万元、600万元、400万元的奖励。对全省在农业农村部养殖场直联直报平台登记备案、自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期间累计新增出栏商品肥猪1万头以上(含1万头)的单体规模猪场给予奖励。对在农业农村部养殖场直联直报平台登记备案的设计年出栏500头以上(或存栏200头以上)规模猪场和具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猪场,自2020年2月23日起至9月30日从省内外种猪场引进种猪给予奖补。对在省内注册并在省内相关银行申请贷款的具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猪场(含地方猪保种场)及设计年出栏50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给予贷款贴息。

 

实施细则要求,各地要成立农业农村、财政等部门组成的工作专办,进一步落实部门工作职责,细化具体操作办法,规范实施程序。要更快更大激活生产潜能,推动生猪稳产复产和扩能增量,确保如期完成全年恢复生产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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